
近日,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“双随机两公开”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公告》(下简称《公告》),《公告》称,检查组检查的25家企业,有16家企业共查出136条隐患(详见附件),另外9家企业因故未实施执法检查,其中,崇阳县天城菖蒲猪头山采石场、湖北省崇阳县昌盛钙石厂等2家矿山已关闭,其中包括7家钢铁企业。拟立案查处的企业共3家,其中包括2家钢铁企业。
《公告》称已责令限期整改隐患的企业如下(标红的为整改的7家钢企):
1.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
2.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
3.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
4.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
5.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6.湖北林强矿业有限公司
7.十堰福堰钢铁有限公司
8.十堰市郧阳区榕峰钢铁有限公司
9.广水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
10.随州鑫福石业有限责任公司
11.随县七里冲民用碎石厂
12.大悟县金山碎石厂
13.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14.湖北大展钢铁有限公司
15.孝感金达钢铁有限公司
16.大悟县古寨金利来碎石厂
以上企业应当按照下达的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》的要求进行整改,整改完成后向相关市州安监局申请组织复查,咸宁市、襄阳市、十堰市、孝感市和随州市安监局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复查情况及相关资料报省安监局执法监察总队。
《公告》称拟立案查处的企业如下(标红的为立案查处的2家钢企):
1.十堰福堰钢铁有限公司
2.十堰市郧阳区榕峰钢铁有限公司
3.湖北林强矿业有限公司
上述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问题,请十堰市、襄阳市安监局进一步调查取证,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,并根据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,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相关处罚情况及资料报省安监局执法监察总队。